(原标题:宁德市自然春电商贸易有限公司被警告;罚款;通报批评及处以504.59元的罚款)
金融界2024年6月7日消息,宁德市自然春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,被寿宁县统计局责令被处罚人改正,给予警告、予以通报,并处504.59元的罚款。
据公告内容电子商务公司,宁德市自然春电商贸易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及《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第九条第二.项第目的规定奇异果体育平台,进而触犯法律,被寿宁县统计局依法进行处罚。
宁德市自然春电商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及《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第九条第二.项第目的规定,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规行为。详细处罚结果如下:被责令对所犯错误进行改正,同时,因其严重违反规定,被寿宁县统计局予以警告、通报,及处以504.59元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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